国务院批复同意在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

  • 2020-10-21 18:32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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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批复同意在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_跨境电商_电商报

12月24日消息,国务院今日发布同意在石家庄等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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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复指出,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,加强对综合试验区的协调指导和政策支持。按照鼓励创新、包容审慎的原则,坚持问题导向,深入调查研究,创新政策措施,加强沟通协作,进一步为综合试验区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。对具备监管条件的综合试验区,研究纳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范围。

据《电商报》了解,2016 年 1 月,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同意在天津等 13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》,同意在宁波、天津、上海、重庆、合肥、郑州、广州、成都、大连、青岛、深圳、苏州 13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,用新模式为外贸发展提供新支撑。

2018 年 7 月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同意在北京等 22 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》,在北京、呼和浩特、沈阳、南宁、兰州、义乌等 22 个城市新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。目前,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数量将从 13 个增加至 35 个,基本覆盖了主要的一、二线城市。

7月3日,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。在支持跨境电商发展方面,常务会议指出,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,是适应产业革命新趋势、促进进出口稳中提质的重要举措。下一步,要在现有35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基础上,根据地方意愿,再增加一批试点城市。

事实上,继续增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在稳定出口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。一方面,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设立,有助于促进本土企业不断提升技术水平、优化商品供给、完善服务质量,从而带动产业的转型升级。另一方面,现有的35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在交易支付物流、监管等方面的先试先行,其实践经验可以复制到全国其他地区,既能促进地方产业发展,又能培育我国对外贸易新动能。

24个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城市的名单:

石家庄市、太原市、赤峰市、抚顺市、珲春市、绥芬河市、徐州市、南通市、温州市、绍兴市、芜湖市、福州市、泉州市、赣州市、济南市、烟台市、洛阳市、黄石市、岳阳市、汕头市、佛山市、泸州市、海东市、银川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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